老師,銷項稅額計算以物易物中:換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,不能抵扣,要做進項稅額轉出。這一條我不能理解。謝謝老師。

爆米花別睡覺啦 發(fā)布于:2022-10-12 15:15:19 瀏覽148次   CPA 稅法
甲公司用100塊的本子和乙公司換了100塊的杯子,然后甲把杯子當福利發(fā)給了員工(這里不視同銷售我能理解)但是對于以物易物中,甲的銷項:100/113x13%。甲的進項:100/113x13%。那增值稅不還是銷項-進項=0。把杯子發(fā)給員工這一行為也不在以物易物這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呀。那為啥不能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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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莉莎 發(fā)布于2022-10-12 15:42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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